(2017)湘0124执1551号
裁判日期: 2017-07-09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许建辉;周大勇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1551号许建辉、周大勇:申请执行人许建辉于2017年6月9日送来申请执行的(2017)湘0124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周大勇应当履行的义务,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6月2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