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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24执1551号

裁判日期: 2017-07-09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许建辉;周大勇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1551号许建辉、周大勇:申请执行人许建辉于2017年6月9日送来申请执行的(2017)湘0124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周大勇应当履行的义务,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6月2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