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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502执782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张某某与谭某某离婚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02执782号张某某、谭某某:张某某与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谭某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执行期间,根据本院(2016)甘0502民初1400号民事判决书第二条确定的内容,已将双方婚生孩子谭某某交付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抚养;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申请执行其余标的,本院于2017年6月28日发出(2017)甘0502执7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予以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李中秋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书记员  胡莉红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