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22执1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李莉与石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沅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2执185号申请执行人李莉与被执行人石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6)湘1222民初70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李莉于2017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5月24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于2017年7月4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