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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621民初294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廖志军与胡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岳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池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廖志军,胡蓉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四十一条

全文

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川1621民初294号原告:廖志军,男,1977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被告:胡蓉,女,1981年1月11日出生,汉族。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成治,四川丘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廖志军与被告胡蓉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廖志军、被告胡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成治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代被告向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归还的借款3.7万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原系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以装修房屋需资金为由,于2011年8月向岳池联社借款20万元,期限2年。被告用位于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段E幢1-4-2号住房为该笔借款作抵押担保,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承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2012年9月5日,原被告在岳池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时借款未到期,故原被告在签订的离婚协议第四条有关债权债务处理的约定中载明“因外滩房产一套归女方胡蓉,欠银行贷款20万元由女方胡蓉偿还。如不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胡蓉负责,与廖志军无任何关系”。借款到期后,原被告均未偿还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2014年6月4日,岳池联社向岳池法院起诉,要求原告偿还借款本息,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经岳池法院审理后,以(2014)岳池民初字第31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被告偿还岳池联社借款20万元及利息,原被告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原告于2017年1月1日代被告向岳池联社偿还贷款本金3.7万元。依照法院判决和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第四条,该款应由被告承担,为此,原告起诉来院,请求依法判决。岳池法院受理本案后,被告于2017年2月20日向岳池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原被告于2012年9月5日签订的离婚协议第四条等。岳池法院于2017年3月31日以(2017)川1621民初6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被告请求撤销原被告于2012年9月5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四条的诉讼请求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告承认上述事实,但认为:第一,原告私自将贷款借给他人获利,又怠于行使债权,对造成该笔贷款无法如期归还的后果存在过错,故原告不能就其归还的贷款向被告主张追偿权利;第二,离婚协议书是在原告欺骗下签订的;第三,即使原告有追偿权,也应在履行完债务,并提供执行终结相关文书后一并追偿。因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被告承认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故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被告认为原告私自将贷款借给他人获利,又怠于行使债权,对造成贷款无法如期归还的后果存在过错。由于被告未就此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其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认定。被告认为离婚协议书是在原告欺骗下签订的,但被告也没有提供证据加以证实。被告就此已另案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书第四条约定,但未获法院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之规定,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四条约定是有效的,对原被告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被告认为原告即使有追偿权,也应在履行完债务,并提供执行终结相关文书后一并追偿。被告该辩称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原告已清偿连带债务3.7万元,原告依据《离婚协议书》第四条约定,要求被告偿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予法有据,且符合双方约定。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偿还其向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归还的借款3.7万元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胡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廖志军债务3.7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5元,减半收取计362.50元,由被告胡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 轲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书记员 邓嘉雨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