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02执76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饶红与湖南省中城富通置业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完毕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102执76号饶红、湖南省中城富通置业有限公司:原告饶红与被告湖南省中城富通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权利人于2017年1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2015)芙民初字第2374号民事判决书。2017年4月10日,申请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审判员 梁治义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书记员 蒋 利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