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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424执3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陈植焱申请王燕平婚姻家庭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衡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24执308号陈植焱、王燕平本院执行的陈植焱申请王燕平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王燕平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8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