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24执3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陈植焱申请王燕平婚姻家庭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衡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24执308号陈植焱、王燕平本院执行的陈植焱申请王燕平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王燕平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8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