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203执29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刘振宇诉开封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豫0203执298号开封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本院已立案执行刘振宇申请执行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7年7月7日前,按照本院本院(2013)顺民初字第64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