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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792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朱保喜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792号被执行人朱保喜:关于被执行人朱保喜犯危险驾驶罪涉及罚金执行一案,执行依据是本院生效的(2015)门刑初字第00247号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罚金人民币2000元、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0元。本院立案后,因被执行人朱保喜未自觉履行义务,本院已依法扣划其银行存款人民币2050元。现已转开申请执行费票据人民币50元、罚金票据人民币2000元,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