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792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朱保喜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792号被执行人朱保喜:关于被执行人朱保喜犯危险驾驶罪涉及罚金执行一案,执行依据是本院生效的(2015)门刑初字第00247号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罚金人民币2000元、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0元。本院立案后,因被执行人朱保喜未自觉履行义务,本院已依法扣划其银行存款人民币2050元。现已转开申请执行费票据人民币50元、罚金票据人民币2000元,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