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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05执26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9-2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官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湖南天穆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1执行决定书

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湘0105执268号申请执行人官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湖南天穆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官健申请将被执行人湖南天穆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湖南天穆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湖南天穆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