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1执1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陶某国与廖某良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18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律效力的(2005)岳民初字第32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陶某国与廖某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廖某良已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本院(2005)岳民初字第322号民间借贷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书记员 陶珍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