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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21执1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陶某国与廖某良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18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律效力的(2005)岳民初字第32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陶某国与廖某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廖某良已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本院(2005)岳民初字第322号民间借贷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书记员  陶珍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