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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5执4802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程静与被执行人雷敏辉股权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4802号程静、雷敏辉:程静申请执行雷敏辉股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9628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496287.89元。余款0.11元程静自愿放弃。至此,程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115民初527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