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03执66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7-27
案件名称
孙金鹏与刘国梅民间借贷纠纷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668号孙金鹏、刘国梅:申请执行人孙金鹏与被执行人刘国梅(2016)吉2403民初3689号民事调解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本院(2016)吉2403民初36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