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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2403执66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7-27

案件名称

孙金鹏与刘国梅民间借贷纠纷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668号孙金鹏、刘国梅:申请执行人孙金鹏与被执行人刘国梅(2016)吉2403民初3689号民事调解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本院(2016)吉2403民初36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