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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1227执106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黄大前: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巴马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1227执106号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黄大前:本院执行的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申请黄大前罚金一案,经强制执行,罚金刑三千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