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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102执47号

裁判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杜世祥与被执行人黑河市龙源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工伤保险争议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47号申请执行人:杜世祥,男,汉族。被执行人:黑河市龙源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世祥与被执行人黑河市龙源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工伤保险争议纠纷一案中,现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人民币15000.00元,余款用空心砖200立方米折抵赔偿款40000.00元,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执行员  姜忠洋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