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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404执1658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吴伟俊股权转让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404执1658号申请执行人:吴伟俊吴伟俊申请执行吴仲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将吴仲华名下常州嘉恒橡塑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吴伟俊名下,并承担诉讼费269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于2017年7月31日至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常州市地税局钟楼分局出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将吴仲华名下常州嘉恒橡塑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吴伟俊名下。另申请人对于诉讼费26900元同意放弃,不要求法院继续执行。本案执行费804元由申请人自行负担。至此,吴伟俊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404民初261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