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1023刑初161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武建新妨害公务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监利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监利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武建新
案由
妨害公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鄂1023刑初161号公诉机关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武建新,男,1974年3月18日出生于监利县,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住。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于2017年5月20日被监利县公安局羁押,同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6月7日由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月11日由监利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监利县看守所。监利县人民检察院以监检公诉刑诉〔2017〕14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武建新犯妨害公务罪,于2017年7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7年7月12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湛逢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武建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5月20日下午6时许,监利县公安局容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曾某驾驶警车带协警陈某、李某外出执行公务途中,接到县局110指令,赶往监利县容城镇蓝天一巷处置打架警情。民警曾某等人到达现场后,初步了解到被告人武建新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致相互打架,但当时双方已被群众劝开。在民警了解情况时,武建新几次冲到民警曾某的面前进行挑衅并言语威胁,被其家属和协警拉开后再次冲到民警曾某面前,用拳头朝民警曾某的头部右侧打了一拳,致民警曾某头部右侧当场红肿麻木。接着武建新又跑到家中拿出一把铁质U型锁再次殴打民警时,被监利县公安局增援民警抓获。经鉴定:民警曾某的伤情为轻微伤。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武建新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五款的规定,对被告人武建新处罚。同时,公诉机关针对本案提出了监检公诉量建〔2017〕112号量刑建议书,认为被告人武建新具有以下量刑情节:1.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2.自愿认罪。建议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武建新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武建新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书均未提出辩护意见。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20日18时许,监利县公安局容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曾某驾驶警车带协警陈某、李某外出执行公务途中,接110指令,赶往本县容城镇蓝天一巷处置打架警情。民警曾某等人到达现场后,初步了解到被告人武建新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并相互殴打,后被群众劝开。在民警了解情况时,武建新几次冲到民警曾某的面前进行挑衅并言语威胁,被其家属和协警拉开后再次冲到民警曾某面前,用拳头朝民警曾某的头部右侧打了一拳,致民警曾某头部右侧当场红肿麻木。接着,武建新又跑到家中拿出一把铁质U型锁欲再次殴打民警时,被其家属拦下夺走。尔后,被监利县公安局增援民警抓获。经监利捷城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被鉴定人曾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另查明,被告人武建新的亲属于2017年7月12日,先行赔付了曾某的医疗费用1000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某于2017年7月21日向本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在本院主持调解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某于2017年7月25日表示接受被告人武建新的亲属先行赔付的医疗费用10000元,但表示不对被告人武建新予以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武建新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相关书证;证人陈某、李某、龚某、高某、潘某1、潘某2、姜某、张某、郑某的证言;被告人武建新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视听资料;本院(2017)鄂1023刑初161-3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武建新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武建新能自愿认罪,且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因增加新的量刑情节,应对该量刑建议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刑期仍在该量刑建议刑期幅度内。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武建新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20日起至2017年8月19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何 雄人民陪审员 瞿云姣人民陪审员 蔡明珍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李 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