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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1执458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张术礼与王太平、谢正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458号张术礼、王太平、谢正旺:本院执行的张术礼与被执行人王太平、谢正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采取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张术礼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