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1执458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张术礼与王太平、谢正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458号张术礼、王太平、谢正旺:本院执行的张术礼与被执行人王太平、谢正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采取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张术礼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