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93执保116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王林萍与李晓波、邢明义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93执保116号申请保全人:王林萍,女,汉族,1972年11月23日生,住长春市朝阳区。被保全人:李晓波,男,汉族,1970年9月4日生,住长春市朝阳区。被保全人:邢明义,男,汉族,1963年7月30日生,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关于申请保全人王林萍与被保全人李晓波、邢明义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民事案号为(2017)吉0193民初1503号,办案人为王海峰。保全案件于2017年7月26日立案移送后,2017年7月31日对担保财产及被保全财产执行保全,查封担保人王雪峰名下车辆一台,查封被保全人李晓波名下车辆一台,现已保全完毕,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执行员 汪晓军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贾凯宇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