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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05民初15180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8-07-16

案件名称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与北京盛煌天宇商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庆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5民初15180号本院于二O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对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盛煌天宇商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庆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京0105民初15180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京0105民初15180号民事裁定书中“法官助理杨珊”补正为“书记员杨珊”。审判员 裘 晖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杨 珊书记员 杨品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