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124刑初139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陈学先、陈庆友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闽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闽清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学先,陈庆友
案由
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124刑初139号公诉机关闽清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学先,男,1957年2月10日出生于福建省闽清县,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原任闽清县第二医院(六都医院)医生,户籍地福建省闽清县,住福建省闽清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6年4月1日被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7年6月1日被本院决定逮捕,6月20日被闽清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因患严重疾病,闽清县看守所暂不予羁押,同日被本院取保候审。被告人陈庆友,男,1957年11月18日出生于福建省闽清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农,住福建省闽清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6年3月31日被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14日被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7年5月26日被本院决定逮捕,6月1日被闽清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因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无法收押,同日被本院取保候审。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梅检公诉刑诉[2016]1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学先、陈庆友犯受贿罪,于2016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坛典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学先、陈庆友到庭参加诉讼。经公诉机关建议,本院于2017年2月13日决定对本案延期审理,2017年3月13日恢复审理。现已审理终结。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学先是被批准授权的残疾评定医师,具有视力、听力、言语方面的残疾评定资格。被告人陈庆友事先与被告人陈学先商量,每介绍一个人至陈学先处做虚假残疾评定,陈学先可抽成1000元人民币的好处费。被告人陈庆友以办理一本残疾证2500元至33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先后介绍37人至陈学先处开具虚假残疾评定意见,共办成38本虚假残疾证(含陈庆友本人),陈庆友收取申请人代办费80300元人民币,而陈学先从中收取陈庆友给的代办费32000元人民币。此外,被告人陈学先还为许某2出具了一份虚假残疾评定意见,收取其好处费1000元人民币。案发后,陈学先退还陈庆友赃款18000元人民币。到案后,被告人陈学先退赃15000元人民币,被告人陈庆友退赃20000元人民币。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宣读了相关证据材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学先、陈庆友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学先、陈庆友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学先是经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与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授权的残疾评定医师,具有视力、听力、言语方面的残疾评定资格。2015年5月间,被告人陈庆友事先与被告人陈学先商量,每介绍一个人至陈学先处做虚假残疾评定,陈学先可抽成1000元人民币的好处费。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庆友以办理一本残疾证2500元至33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先后介绍江某1、黄某1、黄某2等37人至陈学先处开具虚假残疾评定意见,共办成38本虚假残疾证(含陈庆友本人),陈庆友收取申请人代办费80300元人民币,而陈学先从中收取陈庆友给的代办费32000元人民币。此外,被告人陈学先还为许某2出具了一份虚假残疾评定意见,收取其好处费1000元人民币。案发后,陈学先退还陈庆友赃款18000元人民币。到案后,被告人陈学先退赃15000元人民币,被告人陈庆友退赃20000元人民币。认定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证人池某1的证言,证实陈庆友经常帮别人办残疾证,同时向办证人收钱,办一本一级残疾证收3500元,二级残疾证收2500元。陈庆友办理残疾证,先到闽清县残联的张某15处领取办理残疾证的申请表格,领到表格后拿给身体健康的人填写信息材料并贴上照片,然后由陈庆友带上申请表及评定表前往闽清县第二人民医院找医生签字评定,接着陈庆友再将表格交到县残联的张某15处制作残疾证,待残疾证做好后张某15会电话通知陈庆友领取残疾证,最后由陈庆友再将办好的残疾证交给出钱办证的人。陈庆友帮人代办残疾证过程中没有要求其本人亲自参加体检,办理残疾证的人仅需提供身份信息与照片给陈庆友就可以,后续的办证事项由陈庆友处理。听陈庆友说,帮别人办一本证也要花费一二千元钱,是给闽清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评定残疾等级的医生的。2.证人江某1的证言,证实他右耳听不见,左耳也有些聋,要大声说话才听的见。他的听力二级残疾证是2015年11月的时候找同村的陈庆友帮忙做的,代办费2500元交给陈庆友。11月底的一天,陈庆友叫他一起到六都医院(闽清县第二医院)去做残疾鉴定,到了医院后,让他在一楼等,其去楼上找医生做残疾鉴定,过了一段时间后陈庆友就将残疾证给他了。3.证人陈某1的证言,证实他和妻子黄某11都有办理过二级残疾证,是通过堂弟陈庆友填写虚假表格办理的。陈庆友说办理两张残疾人证需要5000元人民币的费用,他就给了。没有到医院去检查视力,都是陈庆友去办理的,他们视力没有残疾,只是年老看东西有点模糊。4.证人黄某1的证言,证实她的听力没有残疾,是陈庆友帮忙办理二级残疾人证。2016年1月间,她听人说陈庆友能帮人做残疾证,可以领取国家补贴,陈庆友就找她来填了一张残疾评定表。她给了2500元手续费后,陈庆友带她去六都医院(闽清县第二医院)找医生检查。到了医院后,陈庆友让她在医院大厅等,没有去做检查,过了一阵子陈庆友到大厅对她说,已经全部弄好了。大约一周后,陈庆友将残疾证交给她,让她自己去申请补助款。5.证人郑某的证言,证实他身体没有残疾,视力二级残疾证大概是2015年6月的时候陈庆友免费帮忙做的。没有和陈庆友一起上去找医生,也没有做检查、监测。6.证人王某的证言,证实她老公朱某的听力二级残疾的残疾证,是委托朋友陈庆友帮忙办下来的,给了陈庆友2500元,没有到医院体检。她老公没有听力残疾,就是年纪大了,耳朵听力有点小问题。7.证人黄某2的证言,证实他和老婆林某没有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人证是陈庆友办理的,每本证2500元,一共花费5000元钱,就把夫妻个人身份信息材料交给陈庆友。8.证人黄某3的证言,证实2015年7、8月间,他的一级视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帮办的,给了陈庆友3300元钱。他的眼睛不好,残疾倒是没有,还能看的见,没有去医院做身体检查。9.证人陈某2的证言,证实他没有听力残疾,一级听力残疾证是找陈庆友帮办的,花费3300元钱,将个人资料交给陈庆友,没有到医院去检查、检测听力问题。10.证人吴某的证言,证实她眼睛不好,残疾倒是没有,一级视力残疾证是在2015年8、9月陈庆友帮忙办的,花费3300元,将个人资料交给陈庆友,没有到医院去检查、检测听力问题。11.证人陈某3的证言,证实她的身体没有残疾,一级听力残疾证是通过陈庆友办的,她把身份证信息、照片及3300元钱给陈庆友。12.证人刘某1的证言,证实她没有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证是委托陈庆友办理的。2015年7、8月间,她听邻居陈某4、吴某、陈某2在谈做残疾证的事情,他们说做了残疾证后每个月可以拿国家的补贴费,她问他们怎么做,他们说有个叫陈庆友的人可以帮人代办残疾证,办理一级的要3000元左右,二级的要2500元,他们劝她也去办理残疾证。过几天,她就把身份复印材料、一条220元的香烟和2500元钱给陈庆友。陈庆友没有让她到医院去检查、检测听力问题。13.证人刘某2的证言,证实他的视力没有残疾,一级视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帮忙办的。2015年8月间,他把个人信息及照片还有3300元手续费交给陈庆友,没有去医院体检。14.证人李某1的证言,证实他的听力没有残疾,一级听力残疾证是通过一个外号叫“阿友”的人帮忙办的。2015年8、9月间,他听陈某4和陈某5说残疾证的事情,每个月可以领取到国家残疾补贴,但是办证是需要手续费。之后,他就将3300元现金、照片以及身份证等材料直接交给陈某4,其是通过一个外号叫“阿友”的人帮忙办的。15.证人陈某5的证言,证实他没有听力残疾,一级听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帮做的。2015年7、8月间,他听陈庆友说可以帮人做残疾证,做了残疾证可以拿国家的补贴费。后他将3300元人民币和个人资料交给陈庆友办证,没有到医院去检查、检测听力问题。16.证人张某1的证言,证实他和妻子徐某耳朵有一点问题,但是没有到听不见的程度,二级听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帮办的。2015年9、10月间,陈庆友说能帮做残疾证,有了残疾证能够申请国家补助费,做一本残疾证要花手续费2500元。后陈庆友到他家要了个人资料及照片,10月中旬,陈庆友给了他残疾证,他就将办两本残疾证的手续费共计5000元人民币交给陈庆友。17.证人陈某4的证言,证实他的视力没有残疾,就是年龄大了,看东西有点花,一级视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帮忙做的。2015年6、7月间,他在朋友堂弟陈某5家里遇到陈庆友,其说可以帮忙做残疾证,有残疾证可以领取国家补贴,但做一本一级残疾证要3300元,问要不要办理。后陈庆友帮他把申请表格填写好了,没有让他到医院体检检查。拿到残疾证后他只给陈庆友2000元,还差1300元。此外,他朋友李某1的残疾证是他去找陈庆友帮忙办理的,3300元手续费是他交给陈庆友。18.证人许某1的证言,证实他的二级听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帮办的,给了手续费2500元。19.证人黄某4的证言,证实他的妻子包某1的听力一级残疾证是塔庄人“阿友”免费帮办理的。20.证人陈某6的证言,证实他妻子包某2的二级听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办理的,没有去医院体检,也没有给陈庆友钱。21.证人张某2的证言,证实她的听力没有残疾,就是年龄大了,耳朵听的有点不清楚。二级听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办理的。2015年8、9月间,陈庆友说可以帮她办一本残疾证,办一本二级残疾证需要手续费2500元。之后,陈庆友就向她要了个人资料、照片、钱。陈庆友没有让她去医院体检检查。22.证人张某3的证言,证实他和妻子陈某9的身体情况还好,没有残疾。一级视力残疾证和二级听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办理的,花费5500元。没有要求他们夫妻到医院进行体检检查等。23.证人陈某7的证言,证实他儿子陈某8的耳朵是油性耳朵,听力有点不好,也不算是残疾,二级听力残疾证是他委托陈庆友办理的。他一共给了陈庆友1500元的好处费。24.证人黄某5的证言,证实他的听力没有残疾,听力一级残疾证是陈庆友办理的,是免费的,他把照片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交给陈庆友,没有要求到医院进行体检检查。他有介绍黄某15、张某6母女,张某4、方某2母女,张某7、方某1夫妻及江某2共七个人给陈庆友,上述七个人的残疾证也是和他一起办理的,记得当时他们办理的都是二级残疾证,都是一本2500元的,合计17500元。25.证人黄某6的证言,证实他妻子黄某10二级听力残疾证是陈庆友免费帮办理的,妻子没有真的残疾,只是工作劳累的时候会有点听不清楚,陈庆友没有要求黄某10到医院进行体检检查等。26.证人张某4的证言,证实她的听力没有残疾,二级听力残疾证是黄某5帮忙办理的。2015年10月间,黄某5对她说,其要去办理一本残疾证,想领取点国家补贴,问她是否也一起办,也可以多叫几个亲戚。她问黄某5没有残疾也能办理吗,黄某5说可以,一个朋友陈庆友可以帮忙办理,只是办理一级残疾证需要3000元,二级残疾证需要2500元。没多久,她就将身份证及个人证件照交给黄某5,同时交给黄某5的还有她女儿方某2,妹妹张某7、老公方某1。记得他们每个人是2500元,四个人一共10000元,黄某5告诉她已经将钱给陈庆友了。27.证人池某2的证言,证实老公陈某15的二级听力残疾证是她通过陈庆友办理的,给了陈庆友2500元钱,没有去医院检查。28.证人许某2的证言,证实她的视力二级残疾证是通过陈学先医生办理的,有送1000元钱和一条中华香烟。她身体没有残疾,左眼视力有点下降,右眼的视力正常。29.证人黄某7的证言,证实他和陈学先都有残疾证评定资格,主要是针对眼睛视力和耳朵听力方面。他们对病人做残疾证评定检查都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的,按照规定给病人做残疾证评定,需要病人本人到医院找医师进行身体检查并填写申请评定表,由检查的医生进行签字确认,后再拿到办公室盖医院的公章,然后病人拿着医院出具残疾等级鉴定报告到县残联办理。30.证人李某2的证言,证实他是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的一名在编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县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负责对残疾人的维权工作、负责对残疾人的办证工作。闽清县第二医院(六都医院)有残疾评定资格,也是由市残联和市卫生局批准授权闽清县第二医院为2011年新增的定点医院,闽清县第二医院推荐陈学先、黄某7、詹某和黄某94个医生为残疾评定医师,后陈学先、黄某7、詹某和黄某9参加了由市残联和市卫生局组织关于新增二代残疾人证医师及办证员培训,其中陈学先、黄某7是参加听力、视力、言语残疾评定资格的培训,詹某和黄某9是参加具有肢体残疾评定资格的培训。通过培训,陈学先、黄某7具有了听力、视力、言语残疾评定的资格。残疾评定医师进行残疾评定工作就是为残联办理残疾证服务的,他们进行残疾评定的工作也属于办理残疾证的一项工作,且评定医师的鉴定意见是办理残疾证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残联部门是根据评定医师出具的鉴定意见办理残疾证的,因为对医师进行培训的是由市残联和市卫生局组织培训的,经过培训后的医师才有资格被市残联和福州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授权进行残疾评定。残疾人申请办理残疾证,首先,申请办理残疾证的人需要到县残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填写完基本的个人信息及申请人照片后,由他或张某15初步审核后,到具有评定残疾资格的医院找残疾证评定医生进行评定,医生对申请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后,申请人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上报县残联,工作人员初步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申请人,他们就会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之后进行电脑录入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审批通过后他们才对申请残疾证的申请人制作残疾证,并对其发放残疾证。31.证人张某15的证言,证实他是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的一名临时工,主要负责县残联对残疾人的办证工作,对前来申请办理残疾证的人提交的身份材料及照片进行审核,并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残疾评定表)。在申请人到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后将残疾评定表交到县残联后,他必须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要求再次对申请人的残疾评定表进行审核,主要是审核评定的医师是否有按照该标准进行评定,并帮助符合规定要求申请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后将所有符合评定要求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电脑录入,上报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申请办理残疾证的程序,首先,申请办理残疾证的人需要到县残联领取残疾评定表,由他或李某2进行初步审核后填写完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及申请人照片后,申请人再拿着残疾评定表到具有评定残疾资格的医院找残疾证评定医师进行残疾评定,医师对申请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后,申请人再将残疾评定表提交到县残联,他或李某2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要求再次对申请人的残疾评定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申请人,他们会帮忙申请人填写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后由李某2进行电脑录入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审批通过后他们才对申请残疾证的申请人制作残疾证,并对申请人发放残疾证。陈庆友来县残联很多次了,每次来都是说帮忙其的亲戚或者朋友或者邻居一类的人办理残疾证,来领过好多次的残疾评定表。陈庆友有帮别人代领过残疾人证,都是拿着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来领证的。32.证人黄某8的证言,证实他是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的副理事长,主要是负责管理县残联的帮助扶持残疾人及一些文体工作,还有的就是对办理残疾证的材料进行最后的初审。他是负责县残联办理残疾证这块最后的审查,初期对材料的审查是李某2和张某15,他们主要负责前期对申请人材料的收集和初步的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他们就会将材料汇报到他这里,由他进行最后的审查,后上报市残联。残疾人申请办理残疾证的程序,首先,申请办理残疾证的人需要到县残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残疾评定表),由他的同事李某2或张某15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并填写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及申请人照片后,申请人就可以拿着残疾评定表到具有评定残疾资格的医院找残疾证评定医师进行残疾评定,医师对申请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后,申请人再将残疾评定表提交到县残联,李某2或张某15会再次对申请人的残疾评定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申请人,他们就会帮忙填写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后由李某2汇总到他这里,由他把关后将申请材料进行电脑录入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审批通过后我们才对申请残疾证的申请人制作残疾证。闽清县第二医院是2011年被市残联和福州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定点医院的,且2011年时,他们医院的陈学先、黄某7、詹某、黄某94个医生有经过市残联和市卫生局组织的培训,培训后陈学先、黄某7具有听力、视力、言语残疾评定资格的。评定医师进行残疾评定工作就是为他们办理残疾证服务的,进行残疾评定的工作也属于他们办理残疾证的一项工作,且评定医师的鉴定意见是办理残疾证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残联部门是根据评定医师出具的鉴定意见办理残疾证的,因为对医师进行培训的是由市残联和市卫生局组织培训的,经过培训后的医师才有资格被市残联和福州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授权进行残疾评定。33.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福州市卫生局文件;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文件;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证实2015年3月16日起,陈学先被授权具有视力、听力、言语等方面评定残疾医生资格。34.闽清县六都医院文件、闽清县六都医院的证明,证实2004年3月起,陈学先任门诊部主任,负责五官科及门诊各科室的医疗工作管理;2016年6月20日免去门诊部主任职务。3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闽清县二代《残疾人证》花名册,证实陈庆友、陈某15、张某8、方某2、方某1、黄某10、黄某5、包某2、刘某3、刘某4、邬某、陈某8、许某1、朱某、陈某9、张某7、黄某15、张某6、江某1、黄某1、林某、江某2、张某1、徐某、黄某2、张某2、章某听力二级残疾;陈某5、陈某2、李某1、陈某3、张某3听力一级残疾;郑某、黄某11、陈某1、许某2视力二级残疾;刘某5、陈某4、刘某2、吴某视力一级残疾。36.中共闽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重要信访拟办单(检举控告)、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文件,证实2016年2月17日,闽清县纪委开始调查残疾证弄虚作假的事情。37.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清单、福建省行政暂扣财物收据,证实2016年4月1日、8月19日,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有扣押到陈学先的赃款14000元、1000元人民币;2016年4月14日,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有扣押到陈庆友的赃款20000元人民币。38.到案经过的情况说明,证实闽清县纪委于2016年3月30日在闽清县池园镇通知陈庆友到闽清县纪委协助调查,同日将陈庆友移交闽清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侦查;闽清县纪委于2016年3月31日在闽清县六都医院通知陈学先到闽清县纪委协助调查,同日将陈学先移交闽清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侦查。39.户籍证明,证实陈学先、陈庆友的基本身份情况,案发时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0.被告人陈学先、陈庆友的供述及情况说明,证实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被告人如何弄虚作假为他人评定听力、视力残疾,后收受被评定为残疾人的贿赂人员及钱款过程,同时证实在案发以后各自退赃情况。以上证据来源合法,各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予以采纳。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学先作为被行政机关授权的残疾评定医师,伙同被告人陈庆友,利用其出具残疾评定意见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陈庆友收取贿赂款80300元人民币,其中被告人陈学先从中分获贿赂款32000元人民币,被告人陈庆友从中分获贿赂款48300元人民币,另外,被告人陈学先还单独收取贿赂款1000元人民币,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学先、陈庆友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学先、陈庆友在案发后已全部或部分退出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学先、陈庆友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学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款已缴纳。)二、被告人陈庆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款应于判决生效后的第二日起三个月内缴纳。)三、被告人陈学先退出的赃款15000元人民币、被告人陈庆友退出的赃款20000元人民币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四、继续追缴被告人陈庆友的违法所得463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黄顺周人民陪审员 陈少春人民陪审员 黄声垒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林丽钦附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十八条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第十九条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