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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1执619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于三平与邓寓宝、于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619号于三平、邓寓宝、于娟: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于三平与被执行人邓寓宝、于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已扣划被执行人邓寓宝银行存款212190元(含诉讼费、执行费等),此案已执行完毕。该案已结案。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你们,以供核实之用。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彦亮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伍丽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