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1执619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于三平与邓寓宝、于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619号于三平、邓寓宝、于娟: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于三平与被执行人邓寓宝、于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已扣划被执行人邓寓宝银行存款212190元(含诉讼费、执行费等),此案已执行完毕。该案已结案。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你们,以供核实之用。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彦亮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伍丽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