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1执2075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徐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2075号徐彪: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与徐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0111民初545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