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2执保99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湖南新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与被执行人吴海平借款合同纠纷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2执保99号申请执行人湖南新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与被执行人吴海平借款合同纠纷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案,于2017年6月2日移送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吴海平的相关财产,但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申请执行人湖南新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至此,本案己依法执行完毕。执行员 黄国芳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郭 彬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