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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505执1882号之五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与张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张洁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苏0505执1882号之五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负责人:俞涛,该行行长。被执行人:张洁,女,1976年1月26日出生。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7日作出的(2016)苏0505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确认:一、被告张洁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借款本金430181.07元,并支付利息29199.21元(算至2016年2月4日)及罚息(以430181.07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5日起按照编号为0000055780的《个人借款合同(房贷版)》的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张洁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律师费损失16881元。三、如被告张洁未能按时清偿上述第一、第二项债务,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有权以被告张洁名下的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润花园31幢106室的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登记的债权数额455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24元,减半收取4262元,保全费2820元,合计7082元,由被告张洁负担。嗣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8月31日立案受理,本案执行标的483343.28元,执行费7150元,共计490493.28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根据被执行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账户及车辆登记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及车辆登记;本院向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吴中分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房产登记信息后,依法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洁名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润花园的不动产。因被执行人仍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上述不动产的首封法院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14日将上述不动产的处置权交付本院。故本院于2016年9月19日作出拍卖、变卖执行裁定书,处置被执行人张洁名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润花园的不动产,并对上述房产进行委托价格鉴定。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作出苏三师房估字(2017)苏第0201号估价报告,评估该房产的价格为1060800元。本院于2017年6月5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不动产进行了第一次公开拍卖,拍卖保留价为750000元,最终由竞买人顾海荣在第一次拍卖中,以9100000元竞得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润花园31幢xxx室的不动产。后竞买人顾海荣将房款全额缴至本院,本院已裁定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润花园31幢106室的不动产应归竞买人顾海荣所有。就上述拍卖所得的91万元,申请执行人参与分配获得467682元。关于本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虽本案申请执行人此次分配获得467682元,但应扣除申请执行人就本案申请执行标的外另行垫付的先期房产评估费5600元,故本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为462082元;鉴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被执行人暂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没有提供被执行人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认可法院依法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上述事实有人民银行查询回单,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查询回执,情况说明等证据予以佐证。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本案虽已穷尽了执行措施,但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致本案在规定的执行期限内不能继续有效执行,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6)苏0505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新阶审判员  嵇建平审判员  师永义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唐辛悦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