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91财保1432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刘广东、王洪涛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刘广东,王洪涛,卢慧敏,刘占领,张伟,白杨,张晓钢,卢豆豆,郭忠雨,河南领先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91财保1432号申请人刘广东,男,1973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委托代理人裴文魁、宋欣(实习),河南鲲之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申请人王洪涛,男,1974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被申请人卢慧敏,女,1979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被申请人刘占领,男,1963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襄城县。被申请人张伟,男,197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被申请人白杨,男,1976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被申请人张晓钢,男,1974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被申请人卢豆豆,女,1990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县。被申请人郭忠雨,男,1985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民权县。被申请人河南领先科技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许昌市文峰路南段领先科技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3789164693K。法定代表人刘占领,公民身份号码:4104261963********。申请人刘广东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7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王洪涛、卢慧敏、刘占领、张伟、白杨、张晓钢、卢豆豆、郭忠雨、郭忠雨、河南领先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21.82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为本案的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王洪涛、卢慧敏、刘占领、张伟、白杨、张晓钢、卢豆豆、郭忠雨、郭忠雨、河南领先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21.82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赵宜勇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张瑞玲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