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22执49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8-01
案件名称
潘首一与吕鹏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孟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2执49号潘首一:关于你申请执行吕鹏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吕鹏程已经缴纳全部案件款项,你单位向我院申请撤案,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武伟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朱学智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