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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03执61-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兰俊梅、罗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61-号兰俊梅、罗培:本院受理兰俊梅申请执行罗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罗培现已履行完毕,履行金额49782.5元,执行费647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申请人景兰田申请执行的本院(2016)豫1303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