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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921执348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刘光明、丁爱华、刘文哲与易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921执348号刘光明、丁爱华、刘文哲、易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本院立案执行刘光明、丁爱华、刘文哲与易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1)项的规定,于2017年7月31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