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01执1819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余团林与朱翠华婚姻家庭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1执1819号申请执行人余团林,1978年12月8日生,汉族,住延吉市安全局小区。被执行人朱翠华,1987年6月17日生,汉族,住延吉市北苑小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余团林与被执行人朱翠华之间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2015)延民初字第5063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翠华向申请执行人余团林支付执行款22000元,申请执行人亦同意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本院(2015)延民初字第506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特此通知执行员 刘威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金权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