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881民初919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原告卢衍克与被告田振敏、陈昌练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漳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漳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卢衍克,田振敏,陈昌练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881民初919号原告:卢衍克,男,1975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漳平市,被告:田振敏,男,1985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漳平市,被告:陈昌练,男,1969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漳平市,原告卢衍克与被告田振敏、陈昌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0日立案。原告卢衍克于2017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卢衍克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诉,该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卢衍克撤诉。本案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计87.5元,由卢衍克负担。审判员 陈 霖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王龙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