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12执2980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蔺平娥(曾用名翠娥)与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办事处石家村村民委员会、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办事处石家村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112执2980号蔺平娥(曾用名翠娥):申请执行人蔺平娥(曾用名翠娥)依据已生效的(2017)陕0112民初2142号民事调解申请执行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办事处石家村村民委员会、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办事处石家村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17)陕0112民初2142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