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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82执恢489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8-05-28

案件名称

王树根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建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82执恢489号王树根:申请执行人王树根与被执行人周水洋追偿权纠纷一案,(2015)杭建梅商初字第0020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树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7月2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水洋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182执恢489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