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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1311执恢314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8-01-23

案件名称

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宿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1311执恢314号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执行人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寿永、周硕菊计划生育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此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