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吉2401执保625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8-02-12

案件名称

闵顺花与魏晓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1执保625号申请保全人:闵顺花,女,1970年6月10日生,朝鲜族,住延吉市朝阳川镇。。被保全人:魏晓敏,男,1987年1月11日生,住延吉市北山街。。根据本院作出的(2017)吉2401财保13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执行局已经于2017年7月31日到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2017)吉2401执保6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上述民事裁定书。本次保全的财产是第1次被限制。保全的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