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224民初3270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原告昌图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民事调解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昌图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某某,王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辽1224民初3270号原告:昌图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被告:孙某某,男。被告:王某某,女。案由:民间借贷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调解方式结案。审判员 王利凤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李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