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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102民初4044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程衍喜与济南市历下区爱情1+1俱乐部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某某,济南市历下区爱情1+1俱乐部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0102民初4044号原告:程某某,女,1964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枣庄市。被告:济南市历下区爱情1+1俱乐部,住所地济南市。法定代表人:崔某某,总经理。本院受理原告程某某与被告济南市历下区爱情1+1俱乐部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1日立案。原告程某某于2017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济南市历下区爱情1+1俱乐部的起诉。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程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程某某撤回对被告济南市历下区爱情1+1俱乐部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程某某负担。审判员  王东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郭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