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12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8-07
案件名称
朱正明与张文善借款合同纠纷执恢字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1273号朱正明:本院执行的朱正明与张文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6年11月23日作出(2015)浏民初字第0546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朱正明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1040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