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2执1052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王凤英与天津日之升电子有限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1052号申请执行人:王凤英,女,汉族,1959年8月2日出生,住津南区内咸水沽镇广建里12-2-302。被执行人:天津日之升电子有限公司,住津南区葛沽镇三合村村南。法定代表人:韩卫政。本院受理王凤英与天津日之升电子有限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民初1138调解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董世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