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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14民初1360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诉马磊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马磊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云0114民初1360号原告: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军,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月,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富梅,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告:马磊,男,1980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原告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马磊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9日立案。原告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马磊的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属自由处分诉权的行为,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826元,减半收取计413元,由原告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审判员 朱 曦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陆叶青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