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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5民初7202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杨眉与重庆天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眉,重庆天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全文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渝0105民初7202号原告:杨眉,女,1965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操健,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重庆天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0号华创大厦14屋01、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6221943565。法定代表人尚晓亭,职务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深辉,重庆万忠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志平,男,1957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系被告公司员工原告杨眉与被告重庆天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眉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操健,被告天航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深辉、赵志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杨眉借款本金45万元及支付以45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3月2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公司大股东兼当时的法定代表人赵志平相识多年,因被告业务需要于2015年4月3日,经赵志平与原告口头协商,由被告向原告临时借款45万元,同日原告经本人账户向被告账户转款45万元,后原告多次催收无果现起诉来院。被告重庆天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辩称,被告从未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不存在任何与被告的业务往来,被告收到原告的转款是事实,但是是原告代国际贸易中心偿还的款项,因为原告的丈夫王卫是国际贸易中心的员工,因涉及相关的经济问题,为了减轻王卫的经济责任,所以原告承诺归还该笔款项,原告陈述的借贷事实不成立,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如下:原告杨眉与被告天航公司股东赵志平互相认识。2015年4月3日,原告杨眉通过其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向被告天航公司名下中国民生银行账户汇款45万元。另查明,被告天航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6年1月27日由赵志平变更为尚晓亭。庭审中,被告向本院举示了一份由重庆国际贸易中心与天航公司签订的《借款书》及《中国民生银行单位账户对账单》、银行交易记录以证明原告的转款系替原告之夫王卫偿还重庆国际贸易中心欠被告天航公司的借款,原告认为被告举示的证据与本案无关。以上事实,有中国工商银行转账凭证、出资者(股东)情况、变更情况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卷作证,并经庭审质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原告杨眉仅依据银行的转账凭证起诉,被告天航公司抗辩该款系原告杨眉代其丈夫王卫偿还重庆国际贸易中心欠被告的借款。根据被告天航公司举示的借款书、银行转账凭证的内容记载,借款关系主体系被告天航公司与案外人重庆国际贸易中心,原告杨眉或其丈夫也并非重庆国际贸易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从还款主体上分析,被告的辩称意见认为杨眉系代其丈夫偿还借款,但企业之间的拆借行为由个人进行偿还亦不符合交易习惯,借款书记载的金额140万元也与本案的转款45万元不符合,被告未能举示由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证实该笔45万元还款与140万元借款有关连的证据,故被告的辩称意见不能成立,举示的证据未达到能证明该转款的性质属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故对被告天航公司的辩称意见及举示的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原告杨眉的诉讼请求成立,依法应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重庆天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眉借款本金45万元;二、被告重庆天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眉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17年3月2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利随本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025元,由被告重庆天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泰萌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毛昱棋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