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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81执2153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黄海南申请张新培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海南,张新培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181执2153号申请执行人黄海南。被执行人张新培。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海南与张新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黄海南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湘0181执215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李 维审 判 员  潘 玲代理审判员  刘二伦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何文强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