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2153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黄海南申请张新培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海南,张新培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181执2153号申请执行人黄海南。被执行人张新培。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海南与张新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黄海南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湘0181执215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李 维审 判 员 潘 玲代理审判员 刘二伦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何文强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