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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11执恢89号

裁判日期: 2017-07-31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潘志荣、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横山岭村村民居委会侵权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17)湘0611执恢89号潘志荣、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横山岭村村民居委会:申请执行人潘志荣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君民初字第26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横山岭村村民居委会已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