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523执266号
裁判日期: 2017-07-30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周晓宇与王霄、黄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晓宇,王霄,黄玲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523执266号申请执行人周晓宇,男。被执行人王霄,男。被执行人黄玲,女。本院在执行周晓宇与王霄、黄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修 冬审判员 张德智审判员 刘同江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日书记员 刘 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