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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40民申190号

裁判日期: 2017-07-30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仵彩霞与莲花蕊、张孔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仵彩霞,莲花蕊,张孔帅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新40民申190号再审申请人(被告、上诉人):仵彩霞,女,1964年3月12日出生,汉族,退休职工,现住霍城县。被申请人(原告、被上诉人):莲花蕊,女,1962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霍城县。被申请人(原告、被上诉人):张孔帅,男,1957年4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霍城县。再审申请人仵彩霞因与被申请人莲花蕊、张孔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本院(2016)新40民终2097号民事判决提出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审查终结。再审申请人仵彩霞申请再审称:l、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作出的(2016)新40民终2097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依法驳回被申请人全部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二审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在合同签订时处于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双方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履行,故予以支持被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第一,申请人在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内,已经解除了房屋抵押状态,可以办理过户。在本案中,被申请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知道房屋处于抵押状态,同时双方签订的合同未约定房屋交付时间,只写明2015年某月交房,未确定具体月份,那么至少是在2015年12月31日交房。申请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第二个月即7月9日就提前将银行贷款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6640.83全部清偿完毕,房屋抵押状态已经解除,申请人已经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完全不违反合同约定,被申请人的合同目的可以得以实现。由此可见,申请人提前清偿银行债务是有继续履行合同为被申请人办理过户的意思表示的。第二,合同未履行完毕至始至终都是由于被申请人拒绝办理过户和支付剩余房款的原因造成的,系被申请人违约在先。在庭审中,申请人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照片4张,证实申请人已经将房屋腾空。证人许某在庭审中陈述:”申请人让我帮她搬家,房子卖给了被申请人。2015年11月初,听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谈话内容,被申请人表示不想要这个房子了”证人樊某(曾系被申请人女儿恋人)在庭审中陈述:”11月份闹矛盾是我在现场,被申请人莲花蕊说房子太贵了,要退钱,申请人说觉得房价太高可以分期付款,去公证一下把钥匙给你。被申请人说要是买房子就180000元,否则就退款。”以上证据均可证实是被申请人嫌房价太贵,拒绝履行合同,是被申请人违约在先。第三,申请人有新证据可以证实,申请人在8月份的时候已经将房屋钥匙交付给被申请人女儿,被申请人的女儿在8月份已经拎包入住,她家的冰箱一直在屋内摆放,因被申请人不想要房子,直到2016年2月4日,被申请人叫小区物业人员将其冰箱搬出房屋。物业公司人员可以证实该事实。二审法院程序违法。二审法院将开庭时间定于2016年10月21日10时30分,申请人为庭审准备了证人证言新证据,同时将五位证人全部带领到二审法院出庭作证,然而二审法院却迟迟没有开庭,申请人及证人在法庭门口等了一上午都没有任何结果,最后通知申请人及证人说,法官有事,开不了庭了,叫我们先回去。之后再没有通知申请人开庭参加庭审,而通过邮寄送达给申请人的判决书中载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事实上,自2016年10月21日之后根本没有开庭审理过本案。申请人认为,二审法院无故将开庭时间拖延的行为剥脱了申请人参加诉讼的权利,违反了法律程序。本院审查认可本院(2017)新40民终2097号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本院审查认为,因仵彩霞将涉案房屋向农业银行霍城县支行办理抵押,约定期限自200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16日止。农业银行霍城县支行于2016年5月31日出具证明,称仵彩霞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前结清。2016年5月31日,涉案房屋抵押登记撤销。而仵彩霞自称交房至少在2015年12月31日,显然涉案房屋在最晚的交房时间还处于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双方的合同无法履行。莲花蕊、张孔帅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由此本院二审判决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结果正确。仵彩霞的再审申请不能成立。综上,再审申请人仵彩霞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再审申请人仵彩霞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张 全 兴审判员 仝 新 山审判员 阿依努尔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日书记员 徐 国 涛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