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2执514号
裁判日期: 2017-07-30
公开日期: 2017-08-16
案件名称
株洲诚合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申请武汉楚光布料溜槽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514号申请执行人株洲诚合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松涛。被执行人武汉楚光布料溜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喜元。我院于2017年4月7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诚合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楚光布料溜槽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7月30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文辉审判员 韩涛审判员 易阳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日书记员 田鑫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