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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24执保612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高艳;陈子涵;陈恺炜;陈恺锋;贺群英;童利华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保612号高艳、陈子涵:陈恺炜、陈恺锋、贺群英、童利华:2017年6月27日高艳、陈子涵送来申请保全的(2017)湘0124民初3671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陈恺炜、陈恺锋、贺群英、童利华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7月3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