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24执保612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高艳;陈子涵;陈恺炜;陈恺锋;贺群英;童利华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保612号高艳、陈子涵:陈恺炜、陈恺锋、贺群英、童利华:2017年6月27日高艳、陈子涵送来申请保全的(2017)湘0124民初3671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陈恺炜、陈恺锋、贺群英、童利华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7月3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