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1134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范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134号被执行人范雷:关于被执行人范雷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涉及罚金执行一案,执行依据是本院生效的(2014)门刑初字第00209号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罚金人民币3000元、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0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范雷自觉履行了义务。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