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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1134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范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134号被执行人范雷:关于被执行人范雷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涉及罚金执行一案,执行依据是本院生效的(2014)门刑初字第00209号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罚金人民币3000元、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0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范雷自觉履行了义务。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