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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03民初1156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8-23

案件名称

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ROBERT JOSEPH、杨红娟、徐永清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ROBERTJOSEPHHENRICH,杨红娟,徐永清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云0103民初1156号原告: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法定代表人:李云波。委托代理人:罗琦琴,系公司法务,特别授权代理。被告:ROBERTJOSEPHHENRICH,男,1980年出生。被告:杨红娟,女,白族,1984年出生,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三人:徐永清,男,汉族,1987年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原告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ROBERTJOSEPH、杨红娟、第三人徐永清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7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5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27.5元由原告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员  董维娜人民陪审员  杨德生人民陪审员  陈金芝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 记 员  胡龙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