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625民初961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7-29
案件名称
杨阿水与梁世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长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阿水,梁世钦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福建省长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625民初961号原告:杨阿水,男,1952年5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长泰县。被告:梁世钦,男,1978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泰县。原告杨阿水与被告梁世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立案。原告杨阿水于2017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杨阿水以庭外协商处理为由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杨阿水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杨阿水负担。审判员 蒋龙勇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施晓娟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