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228执206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蒲志生与邱美芝离婚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芷江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8执206号本院于2017年5月23日立案受理的蒲志生申请执行邱美芝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银行存款140194.32元已归申请执行人蒲志生所有,被执行人邱美芝承担执行费2002.91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来源: